发文日期: 2007-04-06
生效日期: 2007-04-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为继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收征管薄弱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22号)安排,区局决定200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现将开展税收专项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