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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国税转字〔2007〕117号
发文日期: 2007-04-06
生效日期: 2007-04-06
发文机关: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国家税务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07年4月6日
发文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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