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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的意见 鲁国税发〔2007〕51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的意见

    鲁国税发〔200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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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以下简称“四小票”)的抵扣管理,提高“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质量,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增值税征管,现就“四小票”抵扣审核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深入细致的税收宣传,有利于引导纳税遵从,减少操作失误。各级国税机关要重视纳税宣传辅导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宣传辅导工作的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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