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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7〕43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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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开展此项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依靠广大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向需要援助的特定群体提供纳税服务。志愿者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补充,是纳税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落实“三服务”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组织开展好此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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