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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6〕191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6〕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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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顺利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等工作。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tax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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