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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6〕390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6〕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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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切实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及时了解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福利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强化福利企业退税核查。每年一季度应对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福利企业上年度增值税征、退税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主要内容:
    责任编辑:tax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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