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4-10
生效日期: 2007-04-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巡回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7〕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除须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外彩色5寸照片1套外,还需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三条规定,提供资料,并应实地验车。免税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下载路径为:“省局ftp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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