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4-11
生效日期: 2007-04-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地税局等部门《关于治理制售、使用假发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治理制售、使用假发票的工作方案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公安局 )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用假发票行为,规范经济秩序,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建立预防和打击假发票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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