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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发〔2007〕49号
发文日期: 2007-04-11
生效日期: 2007-04-11
发文机关: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7〕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4月11日
发文机关: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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