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4-11
生效日期: 2007-04-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社会综合治税是山东地税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实施的加强税源管理的创新性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实施三年来,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堵漏增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社会综合治税信息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是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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