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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经营成本和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7〕78号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经营成本和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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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促进发展,经市局研究,现对《关于明确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若干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梅地税发〔2004〕124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规定予以调整。即从2007年5月1日(代开发票时间)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特约经销商申请开票收入额,准予每月扣除1600元工
    责任编辑:ld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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