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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发〔2006〕147号
发文日期: 2006-11-14
生效日期: 2006-11-14
发文机关: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切实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收管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06年11月16日
发文机关: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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