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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6〕129号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6〕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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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苏地税函〔2006〕162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徐州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tax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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