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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国税转〔2006〕873号
发文日期: 2006-11-06
生效日期: 2006-11-06
发文机关: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粤财法〔2006〕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2006年11月6日
发文机关: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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