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1-15
生效日期: 2006-11-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发票管理,总局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为做好系统推广的准备工作,确保我省税控系统的成功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的推广环节多,任务重,每一项任务,每一环节都紧紧相扣,都需要计划和落实好,才能保证推广工作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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