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3
生效日期: 2007-03-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报送《关于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宜市国税发〔2006〕155号)收悉。根据《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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