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3
生效日期: 2007-03-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陕地税发〔2007〕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印花税纳税人要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并按要求内容逐月对各类应税凭证进行登记。 2、实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并依照《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相关内容,按季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 3、4月底前,按照《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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