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1-16
生效日期: 2006-11-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本钢集团公司加速提取矿山维简费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6〕21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本钢集团公司加速提取矿山维简费问题的批复本溪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本钢集团公司加速提取矿山维简费问题的请示》(本地税发〔2006〕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取直线法,国家税法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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