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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浙国税所〔2007〕16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浙国税所〔200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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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度起,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直营门店(名单见附件),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直营门店发生增减变化的,浙江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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