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3
生效日期: 2007-03-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3号),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现将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要求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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