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6
生效日期: 2007-03-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12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时间安排 今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与总局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版)中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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