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7
生效日期: 2007-03-27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各市县农税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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