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7
生效日期: 2007-03-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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