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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地税函〔2007〕136号
发文日期: 2007-03-27
生效日期: 2007-03-27
发文机关: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国税函〔2007〕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件只发电子文件)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27日
发文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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