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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7〕117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7〕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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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2日  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  为保守纳税人秘密,维护纳税人权益和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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