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12
生效日期: 2007-03-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科室、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的通告》(鲁地税发〔2007〕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专项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今年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既是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对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