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09
生效日期: 2007-03-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万州、涪陵、黔江、永川中心支行,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支行,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重庆邮政局储汇局: 为加强我市金融行业的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