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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地税发〔2007〕55号
发文日期: 2007-03-14
生效日期: 2007-03-14
发文机关: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4日
发文机关: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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