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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 房地产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7〕55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 房地产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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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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