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14
生效日期: 2007-03-1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收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票据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7〕8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的规定,政府部门向企业发放奖励金或拨付款项(包括财政补贴的拨付款项)以及企业之间不属于经营收入的资金往来,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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