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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采监字〔2007〕1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采监字〔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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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监察局,省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联系电话:0571-87055741.浙江省财政厅2007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ld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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