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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业务操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7〕53号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业务操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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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梅江区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现将市局制订的《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业务操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业务操作暂行规定梅州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4日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业务操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保障和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从2007年4月1日起,市直、梅江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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