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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7〕10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7〕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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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请示》(通国税发〔2006〕84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7〕198号批复如下:  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力、蒸汽及附属产品,电力技术服务,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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