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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7〕1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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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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