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1-16
生效日期: 2007-01-01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1月20日召开的货运发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启用时间 从2007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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