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16
生效日期: 2007-03-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要求将部分三级机构降级后纳入其上级机构所在地税务监管的请示》称: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鹰潭中心支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三级机构)降级为营销服务部(四级机构),实行“报账制”管理,由上级机构统一负责会计核算、主要资金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鉴于该公司部分三级机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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