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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通金管〔2007〕12号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通金管〔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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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县(市)各管理部:  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7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
    责任编辑:l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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