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15
生效日期: 2007-03-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湘桥区、饶平县、潮安县、枫溪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的查账报告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做好对今年应参加汇算清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今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能够顺利完成。附件:略潮州市国家税务局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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