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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6〕30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6〕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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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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