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0
生效日期: 2007-04-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规范保险业发票的管理,市局和青岛市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山东省青岛市保险业专用发票的通知》(青地税发〔2006〕219号),统一启用了山东省青岛市保险业寿险、财险发票。根据部分保险公司的反映以及市局了解的情况,为进一步满足保险公司发票使用需求,市局决定在原有保险发票的基础上,新增一类寿险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保险发票的种类及代码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