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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6〕138号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6〕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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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  现将苏地税发〔2006〕227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tax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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