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1
生效日期: 2007-03-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07〕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粤国税办转字〔2007〕77号广州、珠海、佛山、梅州、云浮、惠州、江门、中山、东莞、韶关、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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