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16
生效日期: 2007-03-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基础性工作。汇算清缴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税款的足额入库,而且关系到投资环境的改善、涉外企业税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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