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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地税函〔2007〕83号
发文日期: 2007-03-16
生效日期: 2007-03-16
发文机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代理报关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7〕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6日
发文机关: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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