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3
生效日期: 2007-03-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接受捐赠物资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建指〔2006〕5号,以下简称《捐赠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694号)文件提出以下要求,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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