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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津财采〔2006〕14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津财采〔200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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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  2.空气调节设备:空调机、中央空调机组;  3.家具:办公家具、宿舍家具;  4.正版软件;  5.办公消耗用品:纸张、硒鼓、碳粉;  6.电梯;  7.锅炉;  8.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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