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5
生效日期: 2006-12-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直属分局,市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各地税务机关做好个人所得税白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工作,特制定了《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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