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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税发〔2006〕195号
发文日期: 2006-11-21
生效日期: 2006-11-21
发文机关: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1月21日
发文机关: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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