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06
生效日期: 2006-12-0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18年6月8日起实施。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报告。 附件:1、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通知书(略) 2、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申报表(略) 3、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安排(略) 4、联合现场测算报告(略) 5、主要产品与主要农产品耗用情况表(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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