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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6〕205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6〕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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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报告。  附件:1、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通知书(略)  2、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申报表(略)  3、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安排(略)  4、联合现场测算报告(略)  5、主要产品与主要农产品耗用情况表(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0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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