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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6〕32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6〕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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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切实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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