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01
生效日期: 2007-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及用工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总工会、国家税务局,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01号),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经费依法足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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